壹、包工頭的基本情況,在家族名下的資歷;
二、離職的原因、理由、目的;
三、家庭的分割* * *財產的約定及原家庭債務清償的安排。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