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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給別人嗎?

法律解析:農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贈與他人,但只能在同壹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有條件轉讓,但轉讓後轉讓方將無法獲得新的宅基地,受讓人也應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壹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被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所有的農民,由村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在人均土地少,無法保證壹戶壹宅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采取措施保證農村村民住上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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