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征收土地的村民不具備異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交換產權房。具體計算可參考以下公式:(被拆遷房屋的重置單價合並成新價格+同面積新建多層商品房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基準價格+價格補貼)×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
2.被征收土地的村民有條件異地建房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者居住區範圍內的宅基地上申請新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具體計算可參考以下公式:(被拆遷房屋重置單價合並成新十價補貼)×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