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規定:“搶險救災、其他臨時房屋建築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建築活動不適用本法。“建設部《關於加強農民住房建設技術服務和管理的通知》第六條規定:“三層以上(含三層)的農民住房建設管理,應當嚴格執行《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也規定,農民自建兩層及以下住宅項目,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