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缸柴油機三包有效期1年,單缸柴油機三包有效期9個月;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多缸2年,單缸1.5年。
(2)二沖程汽油機三包有效期為3個月,四沖程汽油機三包有效期為6個月;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二沖程6個月,四沖程1年。
(3)18kW以上大中型拖拉機三包期限為1年,小型拖拉機三包期限為9個月;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大中型2年,小型1.5年。
(4)聯合收割機三包期為1年,主要零部件三包期為2年。
(5)其他農業機械產品的三包期限不得低於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