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五萬元的,壹般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罪壹般表現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從事違法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用於營利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不還的,是貪汙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歸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