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有前途的行為

有前途的行為

法律分析:根據合同是否以標的物的交付為要件成立,合同可分為允諾合同和實踐合同。不承諾的法律行為,是指雙方意思表示壹致,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其特點是,法律行為從各方同意其意圖的時刻開始成立。如買賣、租賃、承包等合同行為都是允諾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五百九十五條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 上一篇:妳好!我需要妳幫我。我是應屆畢業生,戶籍和檔案回原籍。現在學校想確認信息。我家是吉林省四平市的。
  • 下一篇:平安普惠訴訟告知函真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