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於死亡證明的辦理,需要根據公民的死亡情況來判斷在哪裏開具,只有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才能在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需要親屬或監護人攜帶當事人的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直接到派出所備案,特殊情況(交通事故等)。),他們需要公安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才能出具死亡證明。針對家中死亡、醫院死亡等。,不能去派出所辦理死亡證明,需要村委會或者醫療機構出具相應的死亡證明。
法律依據:《死亡醫學證明書》死亡醫學證明書的目的是醫務人員為死者填寫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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