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書不是人民法院作出的文書,通常是行政機關或仲裁機構(包括民商事仲裁、勞動仲裁和人事仲裁機構)對壹定的法律權利和義務作出壹定裁決的文書。?
判斷註釋: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若幹問題的解釋》,行政訴訟中的判決有多種形式,其中壹種是撤銷判決。撤銷判決是指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責令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這種判決是人民法院在查明全部案件事實的基礎上,確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部分或者全部違法,從而部分或者全部予以撤銷,並責令行政機關作出新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