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賣淫在我國不涉嫌構成犯罪,但也是違法行為。按照以前的規定,第壹次被抓賣淫嫖娼的壹般要罰款,再次被抓屢教不改的壹般要判6個月到2年的勞教。現在沒有勞教,只有拘留和罰款。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
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