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者的區別簡單來說就是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是相互獨立的。
刑法針對的是刑事責任,對應的是犯罪行為,由人民法院定罪量刑;《治安管理處罰法》針對的是行政責任,對應的是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決定。
禁毒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既有包容性,又有獨立性。
刑法包含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包括對吸毒違法行為的處理。
但近年來,隨著毒品形勢的日益嚴峻,國家專門制定了《禁毒法》(2008年6月1日實施),預防和懲治毒品犯罪。
《禁毒法》與後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與後兩者不同,它以禁毒工作為重點,通過法律形式明確各級各部門如何開展禁毒宣傳教育、禁毒、戒毒措施、禁毒國際合作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