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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到重整的法律規定

法律解析:法院受理破產清算申請後,宣告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壹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條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壹以上的投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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