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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婚姻的第三者要負什麽法律責任?

第三者破壞婚姻有配偶重婚的,或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的,是犯罪,構成重婚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壹般情況下,不構成重婚的只是違反社會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法典》第1079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民法典》第1091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壹)重婚的;(2)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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