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方面,根據新公務員法的規定,需要通過法律考試的公務員有四種,分別是:首次在行政機關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工作的公務員。如果妳是第壹次從事這四種工作的公務員,通過法律考試就成為必然要求。
另壹方面,對於普通公務員來說,如果工作崗位需要處理法律問題,比如解決法律糾紛或者行政執法過程中的法律問題,那麽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和能力是非常必要的。
需要註意的是,普通公務員即使不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也不影響其在工作中對法律問題的處理。但如果涉及到需要使用法律職業資格的崗位,則必須具備相應的法律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