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有兩種,壹種是法定繼承,壹種是遺囑繼承。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法定繼承順序為: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繼承法》第十二條:喪偶的兒媳對公公婆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的女婿對公公婆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視為第壹繼承人。所以,還是要看妳的用心程度。如果已經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可以作為第壹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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