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我必須加蓋騎乘印章嗎?

我必須加蓋騎乘印章嗎?

法律分析:沒有法律規定合同必須加蓋騎縫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 上一篇:晉江鎖文後還能看嗎?
  • 下一篇:有人知道沙溪法律援助中心在哪裏嗎?我想問壹下關於工傷認定的問題。妳想要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