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請註冊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取得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書;
(二)被所在單位聘為企業法律顧問的;
(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從事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二、註冊期屆滿重新申請註冊的,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壹)企業考核合格,繼續聘用;
(二)按要求參加登記機關組織的業務培訓。
三、申請註冊時,需填寫《企業法律顧問登記表》(附件1)壹式兩份(省直單位申請人只需填寫1),並提交人事部門頒發的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新申請註冊的,還應當提交省級註冊管理機構出具的業務培訓證明(繼續教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