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法律責任。監事是公司內部治理結構中監管部門的職能人員,對公司的經營負有壹定的義務,對自己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承擔法律責任。《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九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47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和勤勉的義務。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49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