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企業,在制定自己的錄用條件時,要考慮以下幾點:是否與招聘崗位的職位描述要求相匹配;學歷信息、工作經歷等就業登記信息是否真實;身體健康是否能勝任本崗位;參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條件、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信息;
用人單位有權了解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信息,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