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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氣溫高於40度,停工。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根據《防暑降溫管理辦法》可知,當日最高氣溫達到40攝氏度以上時,應停止戶外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攝氏度以上40攝氏度以下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戶外作業累計不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最高氣溫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戶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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