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罪的認定標準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客觀上是行為人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拒絕贍養無生活來源或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的行為。贍養包括長輩對晚輩的贍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和夫妻之間的贍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壹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不能獨立生活的人,拒絕扶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