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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合同時,哪些銀行可以追究法律責任?

訂立合同時承擔責任的情形:壹方以訂立合同為幌子惡意協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壹方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以及其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00條

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壹)假借訂立合同,惡意協商的;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第584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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