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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球員的合同性質。

法律分析:球員工作合同的性質是有爭議的,有其內在的特殊性。體育產業合同具有不同於壹般民事合同和勞動合同的獨特特征。有人將其定義為壹種特殊類型的新契約。但無論如何,都要符合民法典契約最基本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第四十壹條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自有資金發展體育事業,鼓勵組織和個人捐贈、贊助體育事業。

第四十二條國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體育經費的管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挪用、克扣體育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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