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據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或身份證號)、家庭住址、借款原因、證明人、借款日期、預計還款日期等。債務人的指紋,並按指紋。如在還款日前不能按時還款,應出具新的借條,否則該借條在訴訟時效後無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