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侵權責任的舉證責任屬於原告。原告證明被告有侵權行為並對自己造成損害,且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被告主觀上有過錯。但在法律的特別規定下,可以推定或不詢問被告主觀上是否有過錯。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 *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六十六條* *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