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的客體是他人財產所有權。本罪的犯罪客體是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埋藏物。
2.客觀上表現為非法占有財物,遺忘物或者交由他人保管的埋藏物,數額較大拒不返還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上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