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壹:如果債權人能證明自己在借款到期後每兩年向債務人主張過債權,可以起訴。
案例二:借款到期後超過兩年,債務人沒有要錢,但庭審中債務人沒有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債權人可以勝訴。
第二,證據的問題。這筆貸款只有借據嗎?
案例壹:如果有銀行匯款記錄,證據上就不會有問題。
案例二:如果只有壹張借條,債務人可以回復,雖然寫了借條,但是債權人並沒有實際借給他錢,債權人會很被動,需要找其他證據證明確實發生了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