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見代理的出現是有條件的,代理人需要有足夠的證據使善意第三人認為自己也是代理人。舉個例子:A是某工廠的員工。甲長期代表某廠與乙公司簽訂銷售合同。某天A從A公司辭職,B公司並不知情。這時,如果甲仍然與乙公司簽訂了買賣合同,那麽這就是表見代理。b也是壹家工廠的員工。如果B去和B簽訂買賣合同,B是不會同意的,因為B知道B沒有這個權利,但是A長期擁有這個權利。當甲失去這壹權利時,甲需要通知乙,否則可能形成表見代理。表見代理主要是為了保障善意第三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