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賣方Tsakiroglou公司和買方Noblee公司(通過代理人)於19561957年6月4日在漢堡簽訂的合同,賣方同意出售,買方同意購買約300噸蘇丹花生(3%帶殼),生產日期為6月5438+0956和6月5438+0957,價格為65438+。1956 165438+10月至65438+2月,暫付款書申請的貨物總金額的95%在交貨時支付,余款在結算提交最終付款書後支付。合同版本采用油籽協會38號合同(簡稱“I . o . s . a . 38號合同”),仲裁地點約定在倫敦。I.O.S.A .第38號合同第1條規定,"從東非港口用船(不包括油輪)裝運可以直接或間接進行,包括或不包括轉運"。在此基礎上,雙方同意貨物從蘇丹港裝運。合同第六條規定,在約定期限或者交付期限內發生進出口限制、戰時限制以及各種不可抗力情況阻礙運輸的,持續時間不超過2個月。此後,如果不可抗力仍然存在,本合同將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