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鄉鎮人民政府行使以下權力:壹是行政執行權,二是行政管理權,三是行政保護權。
第四,行政安全權。第五,鄉鎮人民政府有權發布壹般行政事項的決定和命令,這實際上是行政規章。“(12)鄉鎮人民政府以發布規範性文件的形式形成行政規章,行政規範性文件屬於抽象行政行為的範疇。因此,鄉鎮人民政府沒有行政處罰權。
2.根據省政府文件批準的所謂“擴權強鎮”,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具有法律效力。鄉鎮政府沒有行政處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