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尋求法律援助:與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有關。:我申請做超市服裝促銷員。如果我做完後丟失了庫存,被要求賠償100%的損失。合理嗎?

尋求法律援助:與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有關。:我申請做超市服裝促銷員。如果我做完後丟失了庫存,被要求賠償100%的損失。合理嗎?

勞動部1995發布的《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12條規定:“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的,不得簽訂勞動合同。

讓他告妳吧。他只能以民事訴訟的形式起訴妳。這個過程會很長很貴,超市不會做。

如果妳的工資還沒著落,那只能算妳倒黴。錢在人手上,主動權在人手上。不給妳,妳也沒辦法。而且妳們之間沒有合同,工資多少說什麽都沒用。

如果還有欠薪,可以和超市商量,按進價賠償。如果已經做了,如果現在不走,妳會留到什麽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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