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告妳吧。他只能以民事訴訟的形式起訴妳。這個過程會很長很貴,超市不會做。
如果妳的工資還沒著落,那只能算妳倒黴。錢在人手上,主動權在人手上。不給妳,妳也沒辦法。而且妳們之間沒有合同,工資多少說什麽都沒用。
如果還有欠薪,可以和超市商量,按進價賠償。如果已經做了,如果現在不走,妳會留到什麽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