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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中“意向書”和“offer”有什麽區別?

意向書和offer都是公司發給求職者的意向書,但兩者有壹些區別。

錄用意向書是公司在面試結束後發給求職者的書面文件,表明公司對求職者的面試表現和背景進行了評估,並打算錄用該求職者。

錄用意向書通常包括公司名稱、職位名稱、薪資待遇、工作地點、入職時間等信息,但並不是正式的錄用合同,只是表明公司對求職者的興趣和意向。

offer是正式的聘用合同,合同內容包括公司名稱、職位名稱、薪資待遇、工作地點、入職時間、福利待遇和工作職責等詳細信息。當求職者接受了offer,簽了合同,就正式成為了公司的員工。

所以,意向書和offer的區別在於,意向書只是表明了公司對求職者的興趣和意向,而offer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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