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的規定。
妳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它口頭警告,讓它馬上離開。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