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審聽取了主辦人對法律案的說明,然後進行了初審。
二審圍繞法律草案中的重點、難點和分歧較大的問題,進行了深入審議。
三審聽取了法律委員會審議結果的報告,然後繼續審議。如果意見分歧不大,委員長會議決定提交全體會議表決。如仍有重大意見分歧,可以暫時中止表決,提交隨後的常委會會議進壹步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