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四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本條例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本條例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