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尋釁滋事,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由人民法院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聚眾鬥毆罪壹般是指聚集多人攻擊對方身體或者對方身體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數量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嚴重社會秩序混亂的;
(四)武裝聚眾鬥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