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群主是沒有義務承擔責任的,因為他們沒有法律上的關系,所以壹般不具有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當然,如果群主明知會發生這樣或那樣的危險而組織活動,他是有過錯的,是要承擔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