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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監督與法律監督的區別

性質和內容不同。

1,性質不同,法律監督是指對憲法和法律實施的監督,可分為立法監督和執法監督。工作監督是指NPC對本級政府和“兩院”全面工作的監督。

2、內容不同,立法監督是對本級人民政府的決策進行監督,對本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判決、裁定和規範性文件進行監督,工作監督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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