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合同以正本為準,也就是說正本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常說的蓋了紅章的合同。復印件俗稱黑章文件,壹般沒有法律效力。
保險單簡稱為“保險單”。保險人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的書面證明。保險單的主要內容包括:
1.雙方對保險標的的說明,包括被保險人名稱、保險標的名稱及其存放地點或狀態、保險金額、保險期間、保險費等。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比如承擔責任和不承擔責任。
3.註意條件是指保險條款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條件,以及保單的變更、轉讓、註銷等事項。保險單是簽訂保險合同的主要形式。為了簡化形式,也可以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預付保險單、保險憑證或臨時保險單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