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
掩埋應當火化的遺體,或者在公墓、農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場所掩埋遺體、建墳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壹條
辦理喪事活動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民政部門予以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不能壹直停在家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