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書是買賣雙方對房屋對外交易相關事宜的初步確認。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之前,是解決購房相關事宜的條款,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
因為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時,為了保證認購書的履行,開發商壹般會要求購房者繳納約定金額的定金(不超過總房價的20%)。壹方違反房屋認購書約定的合同義務,定金具有法律效力。違約的購房者將無權要求開發商返還定金。如果開發商違約,會雙倍返還定金給認購人。
所以認購書規定開發商不得將房屋出售給他人,還規定買受人必須在幾天內與開發商就購房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