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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任命臨時負責人的規定
關於任命臨時負責人的規定
妳好,很高興回答妳的問題。中組部對臨時負責人的規定是,應當具備履行職責的能力,不得有相關規定中禁止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臨時負責人的任職期限最長為三個月,臨時負責人的任免應當在決定後10日內按照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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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正確,必須采用英文翻譯,重慶市委、重慶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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