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超限10%以下,以批評教育為主,壹般不處罰。但超過限額3次以上的,責令卸載,並處300元以下罰款;
二、超限10%和20%的,罰款300元和500元;超出限額20%以上30%以下的,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三、30%以上40%以下的,罰款1000元和1500元;超限40%以上50%以下的,處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四、超過50%至80%的,罰款3000元至5000元;
五、超限100%超過80%的,處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罰款;超限150%至200之間的,處15000元罰款;
六、超限200%以上的,罰款20000元。
法律依據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第六十六條1年內非法運輸三次以上的貨運車輛,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吊銷車輛營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