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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法》第16條能否作為食品扣押的依據?

當然可以。《行政強制法》是壹部壹般法。有關法律對食品有特別規定的,先適用特別規定。壹、《行政強制法》第十六條1。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行政職責,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2.違法行為明顯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性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2.立法法第九十二條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同壹機關制定的單行條例、規章與總則不壹致的,適用特別規定;新規定與舊規定不壹致的,按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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