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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範員工入職的法律風險

法律主觀性:

企業入職時應核對員工基本信息是否真實,防範員工法律風險;可以要求員工體檢,了解是否有潛在疾病或職業病。查詢員工的勞動關系,看員工入職時是否存在其他法律關系。

法律客觀性: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條件、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信息;用人單位有權了解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信息,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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