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的基本特征:
壹是規範性和普遍性。法律的常態是指法律規範是壹般的、抽象的行為規則,不針對特定的事物或特定的人,而是為人們規定壹種行為模式或行為方案,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反復適用。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規範在國家權力範圍內具有普遍約束力,對社會全體成員有效,人人必須遵守。
第二,它有嚴格的結構和層次。任何法律規範在邏輯上都由三部分組成:假設、處理和制裁。不同的規範是緊密聯系的,不同的法律部門和法律體系形成了壹個緊密聯系的整體。法律有法定的創制方法和表現形式,不同層級的規範性文件之間有嚴格的隸屬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