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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的關系?

1,概念不同。會計主體是會計工作所服務的單位或組織,可以是公司、社會團體、獨立法人或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法律主體是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能力(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的自然人、公民或經濟實體。\x0d\2。涉及不同的領域。會計主體涉及會計和會計行為領域,法律主體涉及司法領域。\x0d\3。包容性不同。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法人主體。比如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但在會計管理上可以進行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就不具備法人資格。例如,壹個內部銷售部門和壹個生產車間可以成為壹個核算單位。法律主體通常是會計主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應當依法進行會計核算,不需要建賬的自然人除外。\x0d\4。應該說,進行會計核算的實體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不是法律主體;依法應當進行會計核算的法律主體必須是會計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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