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強制戒毒不能出國。強制隔離戒毒是壹種行政強制措施。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對於被決定調制隔離戒毒的,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至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的設立和管理制度,以及經費保障,由國務院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八條。戒毒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 (壹)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註射毒品的;(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註射毒品的。
上一篇:如何合法降薪下一篇:賣礦機違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