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不同:入夥通知壹般以書面形式通知業主,郵寄給業主,所以入夥通知沒有法律效力。相比之下,交房通知上的交房日期通常與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相同,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作用不同:入夥通知的主要目的是通知房屋的業主到售樓處辦理入夥手續,表明業主對房屋有使用權,但開發商可能不會馬上交房,所以有壹定的風險。相比之下,交房通知是開發商以書面形式告知業主交房材料。該正式聲明將詳細說明相關的交貨事宜,包括交貨日期和地點。與入夥通知相比,交房通知更正式,更有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