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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離職扣當月工資合法嗎?

法律分析:勞動者無故離職,可以依法回到原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要求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用人單位不得非法克扣勞動者的合法工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部發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壹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勞動部發布的《工資暫行規定》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克扣勞動者工資:

(1)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勞動者承擔的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要求扣繳的贍養費、扶養費;

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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